中华环保联合会状告一地方环保局不履职
章轲
环境保护部主管的中华环保联合会12日将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告上法庭,状告其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诉状已于12日递交贵州清镇环保法庭,清镇环保法庭已于当日正式受理此案。这标志着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正式启动。
据中华环保联合会介绍,2011年10月12日,该会诉贵州好一多乳业有限公司水污染侵权纠纷一案在贵州省清镇市环保法庭立案,基于案件需要,该会于2011年10月28日向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经公证部门公证)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环境信息。
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内,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既未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也未对申请给予答复。
2011年11月24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阳市环保局发函建议贵阳市环保局督促修文县环保局将信息公开,但截至2011年12月9日(超过信息公开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未收到贵阳市环保局、修文县环保局任何答复。
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12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提起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在3日内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请求判令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在10日内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要求提供相应信息。经审查,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于当日决定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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