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考核各级政府绩效的约束性指标,在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准入等重拳出击后,确保工程减排效果成为今后环保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监管排污企业达标排污、监督其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将成为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之间不断搏弈的焦点与热点。
正确理解与准确定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将直接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与发展方向,达成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共认更有利于促进自动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
■物联网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是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应用物联网理念创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成为现阶段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的有效手段。
■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源监控系统全方位架构、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将带来环境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这对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确保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 刘向东
山西是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重型化产业结构和污染历史欠账导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全国前列,为使山西省“十一五”期间投资700多亿元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充分发挥工程减排效益,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而不用、偷排超排严重的违法顽症,强化污染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成为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的环保热点工作之一。
从2007年起,山西省严格按照国家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先后投资6.885亿元,历时3年,全面建成投运了山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建设重点污染源排污口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的同时,应用物联网技术,同步建成环保治理设施过程监控设施,在全省756家重点排污企业建成了既监又控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联网废气监控点1023个、废水监控点586个、环保治理设施监控点1237个、分级警告设备2071台。自2009年10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以服务污染减排为核心,以“增功能、保运行、促应用”为重点,结合山西实际,全面提升了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管水平。环境保护部今年第二季度公告山西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率、联网率均超过95%、数据有效性审核率超过80%,主要指标名列全国前茅。
思考一
创新法规,规范标准,强化自动监控技术体系建设
山西省颁布《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和《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为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通过规范引导,标准先行,有力保证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建设、管理和应用等方面有章可循、有标可依,有效规避了推进新生事物过程中走弯路的实践代价。
在项目建设阶段与验收方面,山西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相关技术规范与要求,经过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并结合实际,出台如下技术规定:通过制定《山西省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技术规定》和《山西省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强制校验、比对测试实施细则》,规范了全省上千台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与调试工作;通过制定《山西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输出、采集、传输技术要求》和《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统一了监控信息传输与联网;通过制定《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补充技术要求》,规范了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工况监控点位的安装与验收;通过制定《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技术要求》,分类强化了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竣工验收;通过制定《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淘汰退役管理实施细则》,保证了监控设备质量的持续改进;通过制定《山西省污染源视频监控技术规范》,弥补了国内污染源视频监控的技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