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丽中国建设有了评估体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洁5类指标。
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据了解,《方案》将遵循以下三大基本原则。一是目标导向、突出重点。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指标,回应人民群众切身关切,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不求面面俱到。二是立足国情、可行可达。充分考虑中国发展阶段特征和产业结构特点,合理设定预期目标,不超越发展阶段,不一味求高。三是全国适用、体现差异。评估指标体系兼顾全国通用***和地区差异***,综合考量各地区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实际,科学合理分解各地区目标,不搞一刀切。
《方案》注重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结果***评估,在5类指标的基础上分类细化提出22项具体指标。其中,空气清新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2.5)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10)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3个指标;水体洁净包括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3个指标;土壤安全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5个指标;生态良好包括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水土保持率、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5个指标;人居整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个指标。
美丽中国建设得怎么样,由谁来评判?《方案》指出,未来将由第三方机构(中国科学院)对全国及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以2020年为基年,以5年为周期开展2次评估。其中,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开展1次,五年规划实施完成后开展1次。
《方案》同时明确,由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分阶段研究提出2025、2030、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预期目标,并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产业结构、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商地方科学合理分解各地区目标,在目标确定和分解上体现地区差异。
此外,评估结果不进行地区排名,不作为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由第三方机构发布,引导各地区落实和推动工作,助力美丽中国目标实现。后续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对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持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