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111930个污染源普查对象 9月将启动全面入户调查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可准确了解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政策。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8月29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在省环保厅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全省共清查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7802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91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729个、入河(湖)排污口12349个、生活源锅炉1833台,工业园区81个,确定将111930个清查结果纳入普查对象,并于9月启动全面入户调查工作。
入户调查9月启动
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象逾11万家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07年开展,经过10年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显现,亟须对其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四川普查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其中,2017年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和发布。预期掌握一套真实的,能够反映全省和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形成一套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电子地图;并建立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
据该负责人介绍,按计划,全面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的核心工作,我省将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普查数据库等工作。届时,1000余名省、市(州)、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约2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第三方机构人员将手持移动采集终端和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手段,对全省普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入户调查重点为按照技术方案和报表制度要求,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信息,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水污染情况,采集相关数据。
污染源普查与经济、人口、农业普查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又有其特殊性,复杂性,技术要求较高、难度大。为此,我省把入户调查对象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责任分解,量化考核,确保入户调查数据准确无误,达到不漏户、不重户、不漏项。此外,我省还将采取“领导督办”“分片包干”“专项督办”“书面通报”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我市进入入户调查阶段
28993个污染源纳入普查对象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的一次实际行动。8月24日,国家及四川省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标志着污染源普查正式进入入户调查的攻坚阶段。”发布会结束后,记者当日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自去年10月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我市成立了成都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组建了30人的领导小组办公室,22个区(市)县落实专职人员152名,每个区(市)县平均配备专职人员7名。市本级培训骨干1600余人次,各区(市)县共培训7000余人,全市共聘用普查员 5905个,普查指导员1116个。
同时,市普查办按照清查建库的组织实施要求,收集了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和环境统计提供的企业名录,与国家、省级下发的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对比、删重、整合,形成全市清查基本单位底册102530家(未计农业源)下发各区(市)县普查办。各区(市)县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根据市级下发底册,加上区(市)县的本级名录,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入河(湖)排污口等进行了逐乡逐村、逐河逐源的拉网式详细清查,共清查116512家,确定将28993个清查结果纳入普查对象,其中工业污染源23217个、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1034个、生活源锅炉905个、入河排污口241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423个。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20日至29日,我市组建22个核查小组,开展了市级清查建库质量现场核查、7月7日至12日接受了省级清查建库质量交叉核查,7月30日至8月7日,组织技术骨干40人开展了清查建库质量集中会审,对清查对象纳入的完整性和清查表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对28993个普查清查对象进行了填报错误审核,并结合12369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和环境统计数据等进行了查漏,查出漏查企业383家,错误企业共1522家,反馈需要核实的会审意见共12863条。8月16日,我市清查建库数据通过了国家普查办的审核,成功入库,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圆满完成。
“全面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的关键,入户调查报表多、指标复杂、内容综合、专业性强,各类报表涉及工业源25张表934项指标、农业源7张表211项指标、生活源8张表173项指标、集中污染源治理设施10张表266项指标、移动源10张表212项指标,共计60张表1796项指标。”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为确保即将开展的入户调查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数据“全面、真实、一致”,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和环保部门通过制定方案、加强指导、强化宣传、做好培训、强化督察等措施,在市普查办采取 “专项督办”“书面通报”等多种督办方式推动下,进一步助推责任落实,强化普查质量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掉队。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充分利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推动责任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并对工作完成好,各项核查指标均达到核查评估标准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问题多,核查指标未达到核查评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发现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普查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通过以上措施,以此确保我市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记者 王李科)
原标题: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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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回头看” 巩固整改成效
都江堰圣兴电站整改完成
曾经厂房矗立的地方已是绿油油的一片草坪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正在全市进行。29日,记者跟随专项督察组第八组来到都江堰市对圣兴电站进行“回头看”督察。据了解,该电站因技术改造未履行相关手续、地处风景名胜区等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作为群众来电来信予以转办,在省环保督察期间被作为正式反馈问题要求整改。目前,该电站主厂房、附属厂房、机电设施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拆除现场已经覆土植绿。“我们就是要不断‘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消化旧账,不带新账。”专项督察组第八组组长朱和金告诉记者。
整改完成
拆除现场已恢复植被近6000平方米
据介绍,原圣兴电站位于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内,背靠磨儿潭水库,于2014年建成发电。然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业主未按相关程序进行环保、风景名胜区和世界文化遗产地基本建设等报批,因此列入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环保督察名单,要求拆除。
记者在原址现场看到,曾经厂房矗立的地方已是绿油油的一片草坪。“那边是以前的办公楼,因为离山区比较近,所以拆完后都种上了树木。”顺着朱和金手指的方向可见,一排排树木正在青山绿水间茁壮生长,“电站主厂房、附属厂房、机电设施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拆除面积约6000平方米,已经全部种上了草或绿植,该电站问题已经全面整改完成。”
据朱和金说,这个电站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等原因,整改具有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都江堰市通过对圣兴电站等重难点问题制定“一问一策”整改方案;坚持协调联动,以最高效的机制推动整改;坚持依法依规,以最严格的标准推动整改等举措,整改工作持续推进,最终确保了交办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不断“回头看”
确保消化旧账、不带新账
记者了解到,自此次专项行动启动以来,第八督察组便负责对青羊区、都江堰市开展督察。“我们这一周主要驻扎在都江堰,聚焦重点问题,强化整改,不断‘回头看’,主要以暗访形式进行督察,做到有问题及时交办、交办案件不过夜,确保消化旧账、不带新账。”朱和金说。
他告诉记者,在专项行动开始前,他们就在分析案件,进行分类处理,了解到都江堰市的主要环境问题在于农村面源污染及“散乱污”企业。针对这两个问题,都江堰市一方面对养殖区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定。另一方面,将针对水电站周围的“散乱污”企业开展进一步清理整治工作。“对于都江堰一共252件交办案件,我们将督促属地落实到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不断传导压力,通过市区两级联动,推动问题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记者同时了解到,下一步,都江堰市将加强自然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坚决禁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记者 缪梦羽 市环保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