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要求,连日来,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展开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及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严控企业四大方面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严格管控,将落实在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一是控制企业粉粒状物料无组织排放。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运输方式。二是控制企业块状物料无组织排放。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三是控制企业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四是控制企业物料装卸运输无组织排放。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控制企业综合无组织排放,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逾期未落实要求的企业停产整顿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已开始全面、系统排查无组织排放和扬尘污染源情况,重点是钢铁、建材、水泥、有色、火电、焦化、洗煤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
依照要求,8月31日前,各有关企业要上报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排放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以及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进度等,明确需要整改的项目,我市将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10月15日前,要完成所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各相关企业要制定无组织排放扬尘治理方案,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各项目确定完成的时间节点,项目完成后,当地环保部门要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治理重点是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粒状物料,块状物料,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尘点,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对逾期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摘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