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郑巧)做好垃圾分类、避免环保“一刀切”、开展全民绿色活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日在北京开幕。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发表意见,协商建言。
资料图:坐落在长江经济带上游赤水河畔的茅台镇是赤水河良好生态环境的受益者。瞿宏伦 摄“在各级环境检查中避免地方和行业‘一刀切’的停产迎检”,全国政协常委葛红林建议,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支持老企业环保治理,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在川甘青交界地区调研时,全国政协常委赖明了解到,地方干部群众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表示理解和拥护,但普遍希望在处理保护和发展关系上,能够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统筹协调、不搞“一边倒”,把握节奏、不踩“急刹车”。
全国政协常委郑兰荪表示,治理污染不等于简单关停企业,要充分发挥科技作用,在控制污染前提下发展适合中国现阶段经济需求的产业。全国政协常委洪慧民也指出,对已有的老企业不能一关了之,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淘汰落后企业,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当前中国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国政协常委王会生建议,不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理,具体包括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为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提供法律支撑;加快推进垃圾行业市场化发展,培育环保产业集团;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等。
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全国政协常委张大方指出,建立一个低成本、可持续、可复制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十分必要。他建议,根据农村实际,将垃圾分为厨余、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厕纸四类,取消现有的垃圾混收混运设施设备,建立垃圾分类存储收运系统,变日产日清为定期收运,降低清运成本,并建立配套收费机制。
“每个人都应该是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全国政协常委李和平说,全民参与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提高污染防治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