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兰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公布,对当前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瞄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
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详查与修复治理、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绿盾2017”专项行动巩固深化、环境风险隐患防控、环保整改问题严查细访“回头看”等十大行动,切实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完成约束性指标任务,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攻坚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环境质量目标
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考核达标率70.1%,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年均考核浓度分别控制在112微克/立方米和49微克/立方米之内,遏制NO2(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势头,O3(臭氧)污染基本可控;无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定目标值之内。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83.3%,在城区消除黑臭水体的基础上,预防产生新的黑臭水体;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6.19%、9.17%、12%、12%。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3个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考核达标率75%,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年均考核浓度分别控制在110微克/立方米和48微克/立方米之内。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3%。全面完成国家及省上下达的“十三五”四项污染物减排任务。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攻坚任务:重点实施十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针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重点实施十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一是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坚持管治并重、抓长治本,靶向施策、精准治污,巩固和提升“兰州蓝”成果。
深化工业治理,确保今年冬防前二热新电厂向市区供热,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西固电厂9#机组,兰铝2#、3#机组,连城电厂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兰石化新一轮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表面喷涂、制药等3个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对近年来完成提标治理改造的燃煤散烧、水煤浆、高效煤粉及燃气锅炉稳定达标排放情况再次核查,查漏补缺,确保彻底“清零”。推进城乡清洁供暖改造,完成6万台以上燃煤小火炉的取缔和2万个土炕治理改造工作。强化散煤洁净化治理,全域推行洁净型煤配送,全域加强散煤燃烧管控,严管严控散煤燃烧污染。严格面源污染管控,坚持人防技术结合、抑尘除尘并重、绿化固化并举,持续抓好建筑、道路、拆迁等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坚决遏制“四烧”和无序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面源污染。严防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落实新车国五准入、二手车达标准入、非道路移动源国五城区核准作业等控制措施,继续执行好大车绕行、尾号限行、农用车禁行制度,依法查处高排放汽柴油车辆。
二是水污染治理行动。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综合治理、重点改造,加密监测、联防联控,确保黄河兰州段流域水质有效改善、居民饮用水绝对安全。
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着力抓好湟水流域红古段、黄河干流青城段及宛川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项目建设,确保重点流域水质环境安全。强化城区污水污泥处置,启动实施七里河安宁、盐场、雁儿湾3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今年年底前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5%以上。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全市涉水工业企业排查,对黄河兰州段废水排放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运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工业涉水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土壤污染治理行动。坚持全面详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步治理,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
今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类型、分布和污染程度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工业场地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以历史遗留含铬污染场地、无主金矿污染场地、石油化工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地块为重点,加快推进3个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力争2018年完成前期工作。特别是西固区要按照省上“三大战役”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务必于8月底前开工建设大红沟红矾钠厂铬渣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四是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行动。深刻吸取兰铝大修渣问题教训,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生产处置管理,实现处置“零风险”。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彻底排查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隐患,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严格实施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 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工信、国土、规划、水务、生态等部门配合,远郊区县政府负责,合理规划并尽快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市卫计委牵头,永登县政府负责,在2020年底前完成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等五类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置”。
五是工业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坚持源头管控,大力推进工业集聚区环保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做好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量、水质、水价“三对接”工作,确保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其他省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六是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督查行动。全面清查和整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按照“划、立、治”的原则,重点详查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划定、立标定界、环境违法问题及风险隐患等情况,集中整治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一源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通过“严查、严处、严管”,不断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七是“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用3年时间完成集中整治。今年以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为重点,集中清理整治铁合金、砖瓦窑企业,确保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全面达标。
八是巩固深化“绿盾2017”专项行动。通过加速开展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积极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绿盾2017”专项行动通报问题整改。对自然保护区内排查出的13类123个问题,压实责任,抓紧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对标验收销号,对仍在整改的问题强化督查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同时,配合做好两个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范围不清、责任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突出城区主风方向、沙尘易叠加区域,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大面积开展植树造林,提升城区抵御风沙能力。
九是防控环境风险隐患行动。全面完成省政府公布涉及我市的9家企业环境隐患问题的销号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负责”原则,继续加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从源头上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十是环保整改问题“回头看”行动。以持续整改中央环境保护反馈意见为抓手,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整改工作存在问题,防止出现反弹和弱化,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环境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着力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