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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安新区:建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

    来源: 澎湃新闻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8-08-14 访问:
    (本文原标题:《30万亩城市森林来啦!河北出台意见雄安要完成这些任务》)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其中雄安新区的任务有哪些?小编为您进行了梳理,快来一起看↓↓↓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雄安新区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
    实施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2018至2020年,全省完成营造林1667万亩。
    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家口全域绿化;围绕建设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在雄安新区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在保定、廊坊、沧州3市相关县完成京津保生态过渡带造林绿化100万亩。
    全面构建太行山——燕山防护林体系,完成造林绿化350万亩。在冀中南平原和冀东沿渤海地区以生态防护为主,完成造林绿化130万亩。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白洋淀流域水生态提升为重点,加强白洋淀流域水环境质量管理,强化雄安新区水环境生态支撑。
    编制实施《白洋淀流域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坚持内源与外源共治、污染治理与环境监管并重、淀区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重点实施流域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水功能涵养、水环境监管等工程。
    实施白洋淀流域上游综合整治
    开展清淤疏浚,严格污染管控,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削减入淀河流污染负荷。
    建成上游山前水库、引黄入冀补淀、南水北调中线互为补充的长效生态补水机制。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施矿山修复绿化,推进生态涵养林建设,提升水生态涵养与系统服务功能。
    到2020年,白洋淀全流域实现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入淀河流氮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其他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实施雄安新区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加大唐河污水库及雄安新区内黑臭水体、纳污坑塘等水体整治力度,强化城镇和农村污水垃圾、工业废弃物、旅游污染治理管控,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有序推进淀区生态搬迁和污染治理。
    修复淀区湿地生态,开展清淤试点。实施水生植物平衡收割,清除各类非法围堤围埝,促进水体自然流动,减轻内源性营养物负荷的积累。
    开展增殖放流,培育水生植物群落,逐步恢复白洋淀水域生物多样性。
    到2020年,白洋淀湖心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标准。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雄安新区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2018年,各市、雄安新区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规划、供地管理,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
    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坚决杜绝“毒地”开发。
    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严格风险管控。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石家庄市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构建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率先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探索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活动全过程监管模式,率先开展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区域划定并采取管控措施;探索重金属污染减排和监管模式,率先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治理;探索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率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到2020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科学、高效、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每两年对雄安新区开展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督察队伍建设,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以发现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省委、省政府每两年对各市、雄安新区开展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督察。对污染防治不力或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县(市、区)组织开展体检式、解剖式督察,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及时开展专项督察或强化督查。
    制定对雄安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
    制定对各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雄安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市县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单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严格责任追究
    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雄安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并按程序予以追责问责。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对各市党委、政府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对主要负责人公开约谈,责成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省委、省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可以直接约谈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坚持“一岗双责”“上下连责”,对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不担当、敷衍塞责、推三阻四、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又追究监察人员的责任。
    为雄安新区加油点zan!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监制:李长斗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卢国玲、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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