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神池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环保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标准。先后组织制定了《神池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神池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神池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等县委、政府性文件21份,环保调研30次。目前,全县共拆除燃煤锅炉、茶炉20台,煤改电13家,集中供热48家,甲醇、生物质清洁能源替代2家。3600户通过集中供热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新增供热管网6.3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46887平方米。
二是加强大气防治,确保治理成效。加强裸露空地扬尘治理,定期对城市建成区巡查,确保城区无未遮盖裸露空地。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积极推动管道天然气进城入户,县城建成区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30%以上;开工新建第二供热公司,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淘汰分散燃煤炉灶;开展秸秆禁烧,对违规焚烧人员行政拘留3人、罚款处理3人、警告1人。
三是加强减排治理,严格排放标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是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实现全天候、不间断污水自动处理。对县城集中供热站锅炉全部安装了脱硫除尘装置,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四是加强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完成县级城市水源评估采集软件填报和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采集、评估工作。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技术划定报告已委托山西省远大循环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进行编制。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强化“铁腕治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始终保持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夯实了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在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办神池环境问题2件,已办结2件;督察期间共查结环保违法案件2件,问责9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6人。截至7月28日检查企业(建设项目)61起次,下发整改通知26份,关停散乱污企业6个,停产整治3个,启动按日计罚2个,行政处罚11个,罚款34.58万元。
上半年全县优良天数154天,占总天数85.08%;2月、5月、6月空气质量考核位列全省前十名;污水处理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郝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