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艺萌)省环保厅新修订的《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举报奖励的最高金额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至5万元,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到环保监督管理中来,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环境违法线索。
“新办法拓宽了有奖举报途径、扩大了举报范围、提高了奖励金额。旨在提高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寻找问题,也体现了环保部门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
据了解,我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办法实施以来,在鼓励群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有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仅今年第二季度,社会公众已通过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来人来访等多种途径向省环保厅提供环境问题线索1699件,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复查、督办,确保全部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目前,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已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了奖励,共发放奖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