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腾格里沙漠污染案执行完结 5.69亿执行款用于环境修复
中新网银川7月31日电 (于翔 杨迪)7月31日,记者从宁夏中卫中级法院获悉,宁夏中卫市大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执行标的266439元人民币执行到位。至此,8家被诉企业共计承担5.69亿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并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
2016年2月3日,中卫市中院受理了绿发会分别诉中卫市美利源水务有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大漠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市大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中卫市鑫三元化工有限公司8起土壤污染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2017年8月28日,中卫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审定和确认。调解书确定由涉案8家企业在投入5.69亿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的资金基础上,再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其中七家企业主动履行了相关义务,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法院执行账户,仅涉案的中卫市大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
该案于2017年10月23日进入执行程序,中卫市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宁夏中卫市大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过多轮调查,该公司无银行存款、无登记车辆、无登记证券、无登记股权、无登记房产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仔细审查后发现,第三人桑某作为被执行人宁夏中卫市大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事实。据此,中卫市中院依法裁定追加桑某为该案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抽逃注册资金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宁夏中卫市大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随后,法院对桑某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并对其名下一辆红旗牌轿车依法予以查封。近日,该笔近27万元的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