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宁县环保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抓好抓实,全力推进全县绿色发展。
坚持执法为民,持续提升环境质量。该局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263”专项行动、高新区化工企业整治等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污染防治与严格执法,全县空气质量逐年好转,2016年、2017年县城空气良好以上天数分别为283天、300天,均列全市前三。今年上半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62.5%, PM2.5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期浓度值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8天,优良率63.5%。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重点功能区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城市二级,昼夜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一级,声环境质量良好。
坚持严格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环境执法处罚行为,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实行重大环境案件集体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去年以来依法立案查处56起,实施查封17起,实施限产2起,依法移交司法机关8批次17人。
坚持优质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以“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上半年审批办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实现零投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廉政提醒,通过谈心谈话、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性锤炼,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蒋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