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7日电(全媒体记者徐盈雁 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最高检近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依法有效运行,推动保护生态环境“最严格的制度”进一步完善。
《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从严惩处影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的犯罪,以及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干扰自动检测、破坏环境质量检测系统的犯罪,无证为他人处置危险废物、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等环境污染犯罪。依法严厉惩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刑事执行监督。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力度。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关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执法监督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强、法律责任不落实等主要问题;重点关注协同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强对涉污染防治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通知》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提升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效果。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活动生命线的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规则,加强证据审查把关,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要做到依法监督、准确监督、有效监督。探索生态修复法治方式,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修复工作机制。依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
《通知》强调,注重运用系统思维,形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通知》全文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