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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纪委监委强力问责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已问责23起党政纪处分12人

    来源: 扬子晚报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8-07-17 访问:
    原标题:镇江市纪委监委强力问责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已问责23起党政纪处分12人

      扬子晚报网7月17日讯(通讯员 郑纪轩 记者 万凌云)17日,记者从镇江市纪委监委获悉,镇江市纪委监委强力问责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已问责23起,其中党政纪处分12人。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镇江开展环保督察以来,镇江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该市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自身职能,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和信访件,对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利民对环保问题监督执纪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和信访件迅速开展调查问责工作。

      6月25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朝闻天下》栏目曝光了丹阳市龙江钢铁有限公司SO2数据涉嫌严重造假。得悉消息后,按照镇江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镇江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会同镇江市环保局、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SO2数据涉嫌严重造假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端午假期过后第二天下午,已快到下班时间,镇江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接到对丹徒茂源化工有限公司(原丹徒化肥厂)环境问题督办清单,立即会同镇江市环保局、公安局成立调查组,进驻公司分头开展调查。执纪监督室重点就企业搬迁问题落实不力进行调查。

      6月17日,扬中市纪委监委收到镇江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信访件,主要反映江苏锋芒科技有限公司刺鼻气味扰民问题。扬中市纪委监委随即与环保部门一起赶赴现场进行走访调查。经实地查看和走访周边群众,发现企业厂区附近仍然存在少量胶酸异味,反映有刺鼻气味扰民的问题基本属实。

      为确保工作成效,镇江市纪委监委优化简化流程,压缩办理周期,开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和信访件责任追究工作绿色通道,建立问责工作快速处置机制,将审批流程与问责处理同步进行。

      在丹阳市龙江钢铁有限公司SO2数据涉嫌严重造假问题中,镇江市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发现,丹阳市环保局、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所存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束克之给予书面检查问责处理;给予丹阳市环保局局长曹立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给予丹阳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魏国虎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吴建骏诫勉谈话问责处理;给予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所所长洪伟政务警告处分。

      经过调查,针对丹徒茂源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监管形同虚设,搬迁方案久拖不决,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丹徒区工业总公司总经理王文治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丹徒区环保局副局长杜林利、茂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刁永华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正在按程序报批。

      经调查核实,对江苏锋芒科技有限公司刺鼻气味扰民问题,决定给予新坝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扬中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新坝镇联合村委会主任陆建军诫勉谈话处理。

      记者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市纪委监委累计受理302件,其中专项交办问题3件、中央“回头看”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重复件11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未销号问题13件、督查通报建议问责事项51件,以及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清单31批224件。

      目前已问责23起,涉及45人和3个单位,其中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27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人、书面检查1人、3个单位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  

      据介绍,强力的问责就像是加装了一个“助推器”,带来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各地和相关部门针对反馈的环保问题纷纷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6月下旬以来,镇江市PM2.5浓度下降明显。据监测数据显示,6月20日—7月9日,镇江市区空气环境优良天数比率为80.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 编辑: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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