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29日讯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6月7日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6月13日,督察组下沉南宁市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督察。督察发现,南宁市黑臭水体整治不严不实,表面整改,水体黑臭污染反弹问题十分严重。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南宁市18条城市内河,有16条46段黑臭水体,占全区黑臭河段总数的68%。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南宁市应于2017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外公开的督察整改完成情况显示:截至2017年底,南宁市建成区的38段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于2017年12月20日予以备案销号。
但督察发现,南宁市在黑臭水体整治中不严不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突出,治理城市水体黑臭不是在建设管网、截污减排上下功夫,而是做表面文章,应付过关,以致于在2017年底完成整改销号后,全市黑臭水体又出现大范围污染反弹现象。
2018年以来,南宁市对38段黑臭水体开展9次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仅有二坑溪1段水体连续稳定消除黑臭,其他37段水体在不同时期均出现过不同程度黑臭情况。2018年5月监测结果显示,38段水体中有28段为黑臭,其中4段重度黑臭,24段轻度黑臭,污染反弹问题令人震惊。
一是截污工程严重滞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南宁市应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但督察发现,截至2018年6月初,全市仍有7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未整治到位,外排污水量近40万吨/日,其中40个直排口尚处于制定整改方案阶段。
二是污水溢流现象普遍。调阅资料显示,南宁市已经完成直排口整治492个,其中全截污150个,半截污342个。督察发现,采用半截污的直排口,污水溢流现象较为普遍,污水直排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那平江河段5个直排口均采用半截污方式,其中4个直排口存在溢流问题,现场估测,每个直排口溢流量均在1000-2000吨/日。亭子冲河段扫把岭3号直排口的截污坝,由沙袋简易堆积而成,污水排放量约5000吨/日,但其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每天仅能处理1000吨左右。
三是治理设施疏于管理。为确保2017年底达到不黑不臭标准,南宁市在黑臭水体整治中采取加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添加生物药剂、河道曝气增氧等临时性应急措施。但在2017年底通过第三方评估后,南宁市对已采取的应急治污措施疏于管理,督察组随机抽查3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运行均不正常,其中亭子冲扫把岭物化站一体化设备的出水呈灰黑色,COD浓度达到280mg/L,氨氮浓度33.4mg/L。抽查那平江东方广场附近污水直排口发现,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简易人工湿地,而人工湿地植物几近死亡,区域内污水横流。
四是考核督办形同虚设。根据南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巩固提升及整改工作方案,2018年3月25日前需完成那平江东方广场直排口整治和亭子冲人工湿地建设等整改任务,但由于考核督办不到位,导致大部分整改工作停留于纸面,两项任务均未实质开展。另外,按合同约定,南宁市应根据水质监测达标率等情况,对负责治理的项目公司开展绩效考核,但截至督察时,不仅尚未制定考核办法,甚至水质监测工作也于2018年5月中断。
督察认为,南宁市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2017年底通过整改销号后,全市黑臭水体即出现大范围污染反弹现象,是典型的“表面整改”。
据了解,2017年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针对黑臭水体整治问题多次进行批示,多次调研督办。但南宁市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盲目乐观,研究部署多,具体落实少;督办发文多,现场推动少,工作流于形式。同时,全市在黑臭水体整治中“应付过关”思想严重,为消除黑臭“走捷径”,通过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应付评估考核;通过评估考核后则疏于管理,不闻不问,导致水体黑臭反弹严重。
另外,南宁市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岸上岸下统筹不够,整治工作职责不清,部分黑臭河段上下游治理工作分包给不同项目公司,各自为政,整改效果大打折扣。
督察组还将根据“回头看”有关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