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7年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任务指标要求。
组成人员建议,各部门要提升站位,更好地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科学考评,狠抓责任落实。要精准施策,破解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加强污染源治理;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治污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开展黑土地保护,严格保护未污染土壤,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要科学防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系,及时调整预测预警要求和应急措施,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超前谋划,强力压缩原煤使用量,不断提高新能源比重,加快制定全省清洁能源利用规划,抢抓政策先机,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作者:谭湘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