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部:45起部督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全告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形势,公安部部署长江流域11省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作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动,目前已侦破刑事案件1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安徽芜湖万吨危废品倾倒长江案、浙江海宁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江苏南通“1·29”非法排污案等45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
公安部介绍,2018年2月26日,公安部会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专门召开会议,部署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公安部已成立强有力工作专班,每周一调度、半月一小结,指导各地综合运用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强力破案攻坚,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串并侦查、集中收网、联动打击。同时,公安部还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建立了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打防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情况、共享情报信息、破解执法难题,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多发易发,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公安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形成有力震慑,严防违法犯罪反弹。同时,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对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类环境犯罪“零容忍”,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日前,公安部还公布了6起破获的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件:
1、安徽芜湖“10·12”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系列案。2017年10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办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长江环境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调度下,安徽省公安厅提级侦办,成立多部门、多警种参战的专案组,经深挖细查、循线追踪,一举打掉多条由浙江、江苏至安徽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查证非法倾倒长江水域的废物1万余吨、涉案源头企业16家。经查,犯罪嫌疑人涂某东等人与浙江嘉善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等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部分不法人员勾联,利用互联网货运交易平台等渠道,用船只将大量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从江浙等地沿长江运至安徽、江西等地长江沿线岸堤进行非法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2、安徽芜湖曹某等污染环境案。2018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从浙江绍兴、宁波等地运输含有多种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弃污泥、医疗垃圾、服装边角料等共计2000吨,非法倾倒在芜湖市大桥经济开发区高安社区白象村,严重污染环境。
3、江苏南通“1·29”非法排污案。2018年1月,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线索,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间,海安县本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平等人为非法牟利,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2万余吨非法排放至公司北侧的北凌河(长江支流),严重污染环境。
4、浙江海宁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2018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浙江省嘉兴、海宁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部门对海宁市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行为展开调查,现场查获该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的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查,该公司总经理季某等人在公司污水排放设施处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完毕的含有苯胺类等有毒物质的生产污水经稀释后,直接通过暗管排入污水管网中,累计非法排污数万吨,严重污染环境。
5、湖北武汉“3·9”非法采砂案。2018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会同水务执法部门在长江汉南煤炭洲水域查获一起非法采砂案件,现场抓获非法采砂人员24名,查扣采砂船只9条、砂石5000余吨。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等14人与地方黑恶势力勾结,利用30余条采砂船疯狂盗采江砂,严重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对航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6、湖南张家界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案。2018年3月,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线索,湖南省张家界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污染环境案。经查,汨罗市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处理废旧铅酸电池,并将未经处理的废旧铅酸电池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废液最终流入沅水,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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