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30日讯(记者 邹仪 通讯员 陈卓韬 龚培梁)“执法者带头违法,这种人不查不足以平民愤!”日前,永州市道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蚣坝中队负责人周某因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营利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目前,全市共查处群众举报环境案件83件,问责184人,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责任落实。
去年来,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市纪委在全市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督察督办工作,建立环保领域违纪违规线索报告制度,重点督查环保、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同时,对重点区域环境整治问题“盯死看牢”,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零容忍”。祁阳县按照督察内容、标准和要求,共排查企业229个,发现环境问题65个,移送公安机关4起、刑事拘留1人。道县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件环保突出问题信访件做到快查、快处,并设置8个“暗访小组”全天候开展环保监控。蓝山县对新圩镇上清涵村铅锌选矿厂非法生产事件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20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