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培琳)近日,省环保厅联合海南保监局出台《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6月1日起,我省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试点工作。
《意见》指出,我省将结合实际,首批选择环境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隐患较多、生产规模较大的石化及造纸行业作为环责险试点行业,自6月1日起,试点行业应当投保环责险。鼓励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等其他行业积极投保环责险。
环责险将实施全省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险种、基准费率、保障范围、赔偿标准、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六方面的统一。同时,环保部门还拟定了环责险的各项强化支持措施,把环责险作为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投保企业按照规定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并及时向社会和银行公布企业投保信息,鼓励和引导银行信贷给予投保企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