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力争消除臭氧重污染:6至8月水泥生产停窑不少于30天
5月30日,澎湃新闻从成都市政府获悉,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成都市 2018 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深入推进成都“治霾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强化重点时段(5 月至 9 月)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简称 VOCs)、氮氧化物(简称 NOx)污染管控。
《方案》提出了三点主要目标:基本完成重点行业 VOCs 排放专项整治,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和移动源 NOx 排放;力争消除臭氧重污染。
《方案》共提出5项主要任务: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强化建筑工地 VOCs 排放管控,强化面源污染、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移动源及油品 VOCs、NOx 排放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在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方面,《方案》要求强化工业源 VOCs 管控。6 月至 8 月,对水泥生产线实行错峰停窑,错峰停窑时间不少于 30 天。
6 月至 8 月,平板玻璃生产行业需加大喷氧量,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全线在日产量基础上每日减产不低于 10%,NOx 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 350mg/m3 以下;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享受绿色调度政策,1#生产线(700 吨)、2#生产线(900 吨)不执行限产,但 NOx 排放浓度需分别稳定控制在 200mg/m3、150mg/m3 以下。
《方案》要求强化建筑工地VOCs排放管控。需在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进行涉及 VOCs 排放工序作业的工地,应于 6 月 1 日前报市政府批准,并在每日 10:00-18:00 不得开展涉及 VOCs 排放作业工序作业(应急施工工程除外),同时使用 VOCs 含量低的涂料(如水性涂料等)。
在强化汽修行业 VOCs 排放管控方面,《方案》要求一、二类汽修企业以及经营范围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钣喷、烘干作业应当在装有废气处理或者收集装置的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业整顿;经营范围不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严禁开展钣喷、烘干作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汽修企业,实行“两断三清”。
此外,《方案》要求坚决取缔“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的露天烧烤、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强化柴油货车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强化车用油品及尿素管控、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等。
《方案》同时提出了一些技术保障手段,包括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快设立成都“大气污染防治院士工作站”、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成都分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实验室成都基地等。
污染 大气污染 水污染 尾气污染
上一篇:
全国首宗涉刑海上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判刑3至4年
下一篇:
志愿者曝光污染被拘续:警方撤行拘处罚诉讼和解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