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生态环境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我省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记者张晓明)5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依法治理生态环境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新闻发布会。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全省法院环境审判、全省检察公益诉讼以及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2017年9月至今我省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732起
据了解,2017年9月份开始,省环保厅持续开展五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检查排污企业95605家,查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无证排污、批建不符违规生产、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等各类问题14246个,立案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732起。2017年第4季度,我省连续3个月执法检查企业总数、日均执法检查人数和日均执法检查企业数均排全国第一。
诉前程序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4亿元
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有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65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6件,涵盖了法律规定的所有领域;履行诉前程序462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262件,占全省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数的56.71%。通过诉前程序为国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4亿元,挽回大量被损毁林地、耕地,清理被污染水域,督促回收清理固体废物。
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数量上升
据了解,2017年至2018年4月,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1514件,审结1328件。与2015、2016年相比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8年4月份,全省法院公开宣判了5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法院将依法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健全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和功能;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能力。开展审判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环境法官知识体系;继续推动协调联动与司法协作机制。有效发挥与公安、检察和环保部门的联动作用,推进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的协作与交流,树立区域命运共同体理念,探索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