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省漏报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进展?四川:已核实,未漏报
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要求,两个月前,环境部对外公示了全国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4月26日,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简称“绿网”)向环境部举报称,全国共计33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可能漏报了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情况,漏报的工业集聚区以省级开发区为主,其中涉及到的广西、四川、江苏等在环境部的公示名单中属于全部完成任务的地区。
该组织基于发改委等六部门颁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与环境部公示内容比对分析得出了上述结论。
针对上述举报,环境部水司水固定源处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很欢迎环保组织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及反馈,将对这一数据进一步核实。
澎湃新闻随后致电四川、陕西、黑龙江、广东等相关省份。
5月2日,四川省环保厅向澎湃新闻回复称,得知此事后省环保厅联合省经信委进行了核实,“未发现我省有漏报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情况”。四川环保厅介绍,《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四川新增的71家省级园区还未完成审批手续,“因此在省发改委审批前还不属于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黑龙江环保厅回复称,“名单是省商务厅确定的。”
截至发稿,其他省份还在进一步核实。
绿网:对照开发区目录发现338家工业集聚区可能漏报
“水十条”规定,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月24日,原环保部(现环境部)公示了上述工作的完成情况,根据各省(区、市)报送材料,截至2018年1月底,全国共有涉及废水排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2356家。其中94%的园区按规定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1%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公示显示,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西、四川等9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任务。
公示后,绿网结合发改委等六部门颁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分析发现,在四川、广东、广西、甘肃、陕西、黑龙江、江苏等省(区、市)可能还有33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漏报了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情况。
“我们对前述可能漏报了大量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的8个地区逐个进行分析发现:漏报的工业集聚区以省级开发区为主,共计有338家,四川、广东、广西、甘肃、陕西、黑龙江数量最多,漏报的可能性最大。国家级开发区方面,除广东、江苏有不少高新技术开发区漏报外,其他地区普遍有漏报综合保税区的情况。”绿网研究员丁文章向澎湃新闻表示。
环境部水司:欢迎监督及反馈,将进一步核实
绿网建议对前述338个开发区重新检查,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此外,绿网还建议发改、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协作,共享相关数据,避免部门间数据打架和开发区管理不衔接的问题,确保开发区底数清楚明白。
针对上述举报内容,4月26日,环境部水司水固定源处对澎湃新闻称,很欢迎环保组织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及反馈,将对这一数据进一步核实。
此前,4月19日,环境部水司司长张波在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已针对谎报园区数量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了表态。
张波说,工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将一律限批,绝不允许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滞后地区加大抽查的力度,对谎报园区数量等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围严格督察。”
四川:已核实,未漏报
针对举报内容,黑龙江省环保厅向澎湃新闻表示,工业园区名单由省商务厅确定。
5月2日,四川省环保厅向澎湃新闻回复称,经与省经信委联合核实后,认定四川未发现有漏报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情况。
四川省环保厅在回复中称,截至2017年,四川省共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63家,其中成都综合保税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请示原环保部,同意将其纳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统筹考虑。故四川省上报原环保部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为62家。
而《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为今年2月26日发布,其中四川省有134家园区列入公告目录,新增71家省级园区。
“据四川省经信委反映,新增的71家省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原系各市(州)和县(市、区)审批,只有待国家备案后省发改委才分批次审批,目前《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发布的71家新增园区还未完成审批手续,因此在省发改委审批前还不属于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回复中称。
四川省环保厅表示,去年,四川62个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33个,自行建设27,其他2个,目前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实现与环境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