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省环境保护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司文轩和窦筱艳分别通报我省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情况。
2017年,我省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9个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为94.7%,全省54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截至目前,我省积极推进19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的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顺利实施完成了“采测分离”,13个断面水站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集成系统升级和监测参数完善阶段。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较国家目标责任书要求提前1年完成了西宁市26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企业清洁化改造、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并基本完成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黑泉水库、互助土族自治县南门峡水库、化隆回族自治县后沟水库及西宁市第四、第五、第六等重点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中,相继出台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方案》《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方案》,把湟水流域作为全省水污染防治的关键区域,划定了31个控制单元,对各单元内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实行全流域单元控制管理,并在对国家目标任务中确定的润泽桥、小峡桥改善型断面实施水体达标行动基础上,还拓展到其他5个关键断面,强化了各类污染源控制。
同时,开展了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青海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西宁市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城市试点,实施了玛多湖泊群、克鲁克湖、龙羊峡、李家峡水质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启动了海南藏族自治州塔拉滩、切吉滩、木格滩“三滩”及河湟地区、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和修复项目。探索农村污水“厌氧+电絮凝+强化人工湿地”建设模式,开展农村分散式一体化设备研发,启动污水处理厂原位提标改造示范工程,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多技术组装综合治理试点,取得军品废水处理的技术突破实现废水中50%以上有价物质的分离回收,开展碱业蒸氨废液资源回收利用工艺研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首次实现了PVC行业废水回用零排放。
据介绍,我省将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先控制单元为载体,将在三江源地区重点推进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和面源污染控制;加快推进布哈河、沙柳河等重点入青海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在柴达木内陆河流域重点实施地下水保护、工业园区(集中区)废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回用等工程;以湟水流域为重点,着力实施重要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确保流域水质不断改善、持续向好。(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