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日前,我市印发《银川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6%以上,四环路以内所有农田停止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其他地区按照降低20%的标准降低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将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已划分的89个农用地详查单元1033个农用地详查点位基础上,配合自治区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我市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并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我市还将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督性监测,结合“智慧银川”大数据云端、智慧环保等建设,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整合市环保、国土、农牧等部门相关数据,逐步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倾斜。同时,《方案》严格防控企业污染,要求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对严重影响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工矿企业,要予以限期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并对其造成的土壤污染进行治理。我市不仅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还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根据《方案》,我市还将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比如将依法严查向沙漠、河滩、盐碱地、湿地、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各县(市)区将与19家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等。此外,我市将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工业废弃物处理处置。而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我市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水生生物保护五大“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将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进有机肥、缓释肥利用、秸秆还田等,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等。
《方案》中提到,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对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同时,我市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45”一号通、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