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鹰潭4月3日电(通讯员 肖贵林 邓迎红)三人合作,非法加工废旧电路板50余吨,提炼含铜残渣近24吨,出售获利20余万元。日前,经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均判处孟某、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均处罚金八万元;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邵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2016年10月,孟某伙同孙某从安徽窜至贵溪市,着手加工处置危险废物废旧电路板。孟某负责提供资金、设备及废旧电路板,孙某负责将废旧电路板碳化并筛选提炼铜渣。后由孙某找到贵溪人邵某,约定由邵某负责租赁贵溪市宏伟塑料厂作为加工场地,并支付邵某每吨废旧电路板200元的费用。
场地租好后,孟某于同年10月份两次从广东汕头李某(另案处理)等人处购买废旧电路板共计57.785吨,在宏伟塑料厂内非法加工处置废旧电路板,将提炼的含铜残渣13.84吨出售,获利10.605万元。
贵溪市环保局接到举报查封该厂后,孟某伙同孙某将设备及剩余废旧电路板转移到贵溪邻县继续加工处置,并提炼出10.04吨铜渣,出售获利9.406万元。2016年11月25日,贵溪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贵溪市公安局。同年11月29日,邵某到贵溪市公安局投案,2017年3月和6月,孙某和孟某分别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