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4日讯 “土堆在那边好几年了,我也是现在才知道这些土会污染环境。”现场的村民代表老吴告诉记者,通过参加这次诉前圆桌会议,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回去一定传达给村民和村干部,积极配合整治工作。
2月8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召开龙岩鸿源工贸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土壤修复整治的诉前圆桌会议。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龙岩鸿源工贸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地块的整治、修复方案,有效推动污染整治和土地复垦工作。
2017年,新罗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龙岩鸿源工贸有限公司在新罗区大池镇雅金村赤雅小组上溪头地露天堆放大量磷石膏达1万余吨,杂质含量较多,所含的氟化物、游离酸磷等物质在长时间大量堆放过程中可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同年9月15日,新罗区检察院向新罗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新罗区环保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该堆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调查中,检察机关还发现该堆场土地经中铁五局临时占用后未复垦问题。9月25日,龙岩市检察院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龙岩鸿源工贸有限公司占用土地的面积、地类(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事实作出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理;对案涉土地的复垦整治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该场地内土壤ph值、镉、氟化物轻微超标,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需对场地剩余残留进行彻底清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同年10月19日,新罗区环保局向新罗区检察院作出书面回复,并立即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龙岩鸿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得出以上结果。
2018年1月5日,新罗区环保局致函大池镇人民政府督促龙岩鸿源工贸有限公司落实磷石膏堆场地块土壤修复工作。责令该公司一个月内根据修复建议进行土壤修复,届时未落实,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日,发出通知要求龙岩鸿源工贸有限公司立即根据第三方公司提出的修复建议对土壤进行修复……
为了更好地协调各方,推进修复工作和土地复垦明确落实,在诉前圆桌会议上,新罗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民行科科长及市、区两级承办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环保局、新罗土地分局、大池镇政府的负责人、村民代表等均到在场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该磷石膏堆场土壤污染程度较小,仅堆场边缘两个点位的土壤略有超标,污染深度相对较浅,污染方量少,建议采用换土法进行处理,即把污染土壤取走,换入干净的土壤。换出的土壤主要为磷石膏残余,可由石膏公司回收用于制作石膏板。”在场的环保专家提出污染修复的可行性方案。
“我们已经委托福建省颐民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出该地块的土地复垦方案,初期先采取拆除地面构筑物、清除水泥地面、建筑垃圾外运、土地翻耕、客土回填等措施,完成田间土地平整工作,然后采取合理耕作、灌溉施肥等手段,改良耕地土壤措施,并规划设计合理的灌溉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预计该地块可以恢复到6等水田的耕地等级。”新罗土地分局耕保股廖伟华股长详细介绍了该地块的土地复垦方案。“龙岩市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复杂、任务繁重,我们一定会积极主动作为,与该地块复垦责任主体方沟通对接,圆满完成该地块复垦的各项工作,届时我们将联系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新罗土地分局郭晓军副局长表态。
“这次圆桌会议,调动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公益诉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防止浪费司法资源,形成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凝聚保护公益的共识和合力,使公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新罗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刘泉辉介绍道。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黄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