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天数比例近七成
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浓度,特别是对PM2.5浓度的增加有显著“贡献”,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让安徽“不闻鞭炮声”的同时,收获更多蓝天。
省环保厅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安徽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3%、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比例为1.8%。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65.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78.9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春节假日期间相比,全省16个地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21.4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0.9个百分点,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8.6%和24.1%。
单个城市比较,2016年全省四个地级市,2017年全省三个地级市出现重污染天气,2018年全省只有亳州出现两天重污染天气,分别是大年初一与年初六,这与民间除夕夜和初五破五迎财神的习俗造成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一致。阜阳今年实施严格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2016、2017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后,2018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合肥烟花爆竹禁放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中重度污染全面消除
今年春节,是合肥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新规的第一个春节假期。
新规要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为保证市区全面禁放,与市区相邻的各县部门乡镇也实施了禁售禁放。
为强化禁放禁售执法监管,全市共出动警力2000人次开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查处工作,共计发动街道、社区、物业、保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计10万人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巡逻值守,宣传禁放政策、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春节期间,全市共接有效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10起,查处违规燃放行为11起(含公安机关主动发现查处),处罚违规燃放人员11人,其中行政拘留1人。
全面禁放之下,合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春节期间,合肥市空气质量为优1天,良好4天,轻度污染2天,与2016年、2017年相比,中、重度污染全面消除。其中,初一当天,空气质量由2016年重度污染,2017年中度污染,转为2018年轻度污染。受周边未完全禁放烟花爆竹等因素的影响,大年初一、初二空气质量仍为轻度污染。
监测指标基本大幅下降。2018年春节期间,6项大气监测因子的平均浓度分别为:SO2 3μg/m3,NO2 20μg/m3,PM10 58μg/m3,CO 0.728mg/m3,PM2.5 57μg/m3,O3 73μg/m3,去年同期相比,前5项与分别下降:82.4%、25.9%、35.6%、21.5%、29.6%,O3上升1.4%。与2016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8.5%、35.5%、46.8%、32.6%、34.5%、8.8%。(记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