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2日讯 (记者原中倩)记者今天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今年春节假期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全省SO2、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46、33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监测数据表明,我省除夕夜PM10、PM2.5、SO2的峰值浓度分别同比下降3.5%、4.5%和51.2%,尤其是SO2峰值浓度同比下降51.2%,峰值浓度明显下降主要是因为排放强度减弱,这说明我省今年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由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系列措施的实行,2月16日(初一)我省重点城市海口和三亚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降低4%。
监测数据表明,全省初二至初六空气质量较好,绝大多数市县空气质量保持优级水平。受除夕夜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全省初一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有8个市县空气质量超标,首要污染物以PM2.5为主,其中万宁、陵水2个市县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保亭、昌江、乐东、东方、琼海、琼中6个市县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海口、三亚、文昌、临高、定安、屯昌等10个市县管控有力,空气质量良好。受除夕夜烟花爆竹燃放影响,万宁、陵水、昌江、东方、儋州等市县出现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小时AQI指数达到500的情况。
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与去年春节同期相比,今年春节期间我省空气质量超标市县有所增多,PM10和PM2.5平均浓度也分别同比上升15.0%和17.9%,这主要是由于今年除夕夜我省风力较小,湿度大,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同时部分市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不足,造成部分监测站点污染物达到高浓度后,难以短时扩散。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专家表示,预计今年元宵节将会再次出现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情况,为保障节日期间的空气质量,建议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加强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工作要求,严禁在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除夕夜AQI指数较高的有关市县,须加大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力度,引导公众转变观念,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我省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人表示,将依据《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向省政府建议,对相关市县领导干部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