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晓梅)2月13日,省环保厅召开《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按照该方案,全面掌握我省的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分布,建立健全污染源基本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和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是此次普查的工作目标。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为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生产活动水平,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针对我省产业结构重、污染重等特点,将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玻璃、制药、印染、制革、化肥、石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增列为我省普查的重点,以满足环境治理和管理的需要。
据悉,此次普查工作被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通过工作目标考核,将进一步推动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各市、县的开展,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