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2月1日电(记者史卫燕)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获悉,近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获得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政府兜底担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湖南是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推动全省经济高速发展,也产生了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湖南省环保厅介绍,《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固废污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辖权限确定有关责任主体履行污染环境防治责任。
《办法》高度关注矿山固废污染防治,要求矿山企业定期对矿山周边的地下水、土壤、大气和地表水等环境质量状况和尾矿库坝体的位移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针对日益凸显的危废跨省转移风险,《办法》规定,严格禁止将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域内贮存或者处置,对其资源化利用也实施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