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审计署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部分地区污染防治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建设、缺少环境评价、建设进展缓慢或建成后闲置问题。
陕西省、广东省深圳市的13个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截至2017年9月底,陕西省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低阶煤多联产循环综合利用示范、光伏扶贫等12个建设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环境保护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涉及总投资43.91亿元。
江西、甘肃2省的3个工业园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部分超标污水直排河道。
12个省市的87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未按时完工或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33.91亿元。北京市、江西省南昌市和赣州市56个已于2016年6月底前完工的污水处理项目,由于工艺落后、管理不善、配套管网未建成等,项目闲置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