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 折玉洁)空气质量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重点问题。昨天(12月6日),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稿)》。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稿)》昨天正式印发。按照要求,当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蓝、黄、橙和红四种预警。预警信息应与应急响应同步启动,分别对应应急响应Ⅳ级、Ⅲ级、Ⅱ级和I级。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
同时,记者了解到,各类污染源按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的原则,实施减排措施,《预案》提出,通过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等措施实现移动源的减排,通过控制施工扬尘和交通扬尘实现扬尘源的减排等。
在信息公开方面,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制定奖惩制度,利用网站、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12342城管热线等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对企业限停产、机动车限行等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对提供准确重大线索者给予适当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责任。
编辑: 党雨凡(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