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召开冬季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推进会,通报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副市长丁一出席会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修编版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已进入最后征集意见环节,将于近期正式公布。新版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除了依旧保持原先的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外,重污染应急预案发布“门槛”再降,而应急终止条件提升。
据悉,目前我市已采取冬季大气管控强化措施,全市54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分别限产20%-50%。
冬季空气质量管控重拳出击
54家重点排放企业限产20%-50%
冬季雾霾容易高发,为保障冬季空气质量,我市目前已经采取大气管控强化措施,市经信委会同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扬州市2017年冬季空气质量保障重点企业实施限停产措施方案》,将全市54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列为市级限停产企业,分别限产20%-50%。
市建设局列出了市管106个在建项目分类管控清单,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40个易重污染作业项目实施停工。11月17日至29日,已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3份,《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60份,拟处罚金额175万元。在烧烤油烟查禁方面,我市对城区所有烧烤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对排查出的265家烧烤店全部落实“4对1”管理模式,烧烤炉全部入室固化。
市水利局成立工作巡查组对全市在建23项水利工程开展巡查;市环保部门研究制定了《扬州市2017年秋冬季空气质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方案》《扬州市秋冬季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了保障冬季空气质量,11月17日至11月29日,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27人次,检查企业266厂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42个,立案查处9件,拟处罚金23万元。
重污染预案适用范围扩至全域
增加农委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修编版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于近期正式公布,那么,与之前相比,新版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究竟有何区别?记者了解到,新的重污染应急预案扩大了适用范围。
“原预案未涵盖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未能形成完整的大气应急管控体系,本次修编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整个市域范围。”市环保局局长金春林介绍,修编版大气重污染预案还对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进行调整,原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本次修编调整为: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并且规定,在发布对城市社会秩序影响较大的“红色预警”时,必须报请市长同意后方可发布。
此外,修编版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还增加了“农委”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编制、实施分预案的职责要求和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建设、交通、房管、园林、水利等单位建立应急响应时实施停工的工地清单,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要求经信部门建立实施停产、限产的工业企业清单,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修编版降低预警发布门槛
提高了应急终止条件
记者了解到,新版预警依然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这4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修编版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警机制,降低了预警门槛。“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在保留原预警条件的基础上,各增加了另一种可能,使得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发布的门槛降低,发布的可能性变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在修编前,“黄色预警”发布条件为“经监测预测,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300以上,且预测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启动黄色预警”,修改为“经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未来24小时达到300以上,或未来48小时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0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除了降低预警门槛,修编版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还提高了应急终止的条件,比如由“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空气质量将持续好转,AQI不会再达到200以上污染”,修改为“当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小于150,且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保持或好转”。
此外,应急响应措施更加严格、丰富,增加了“重点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等应急管控措施,降低了实行“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措施的预警等级,明确了建立公布限产、停产企业及停工工地清单的要求。
记者 薛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