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五市和城市国控评价站点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进行周调度周公布,具体如下:
备注:⑴城市排名首先按照PM10现状浓度较目标浓度的差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名;其次当上述差值相同时,按照PM2.5现状浓度较目标浓度的差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名;差值越大,排名越靠后,说明攻坚期目标的完成情况越差。负值表示完成了目标任务。⑵以上数据未经环保部审核,结果仅供参考。
备注:⑴城市排名首先按照PM10现状浓度较目标浓度的差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名;其次当上述差值相同时,按照PM2.5现状浓度较目标浓度的差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名;差值越大,排名越靠后,说明攻坚期目标的完成情况越差。负值表示完成了目标任务。⑵以上数据未经环保部审核,结果仅供参考。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