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昕 通讯员/钟其准)11月30日,记者从惠州市惠阳区政府获悉,该区于近日召开的惠阳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惠阳区畜禽非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制度》(下称“制度”)等事项,旨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制度对畜禽非法养殖作了明确定义,是指未经审批的养殖场、当地农村农民利用自留土地进行养殖的,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第一条规定执行,其他畜禽养殖按生猪比例折算(100头生猪存栏量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700只家禽)。
制度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非法养殖行为的处罚等进行明确细化,同步成立惠阳区畜禽非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常态巡查,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巡查与联合执法制度,防止非法养殖反弹,实现畜禽非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管理。
作为责任主体,惠阳各个镇(街)负责调查处理巡查发现的、举报投诉的、上级转办的、媒体曝光的等非法养殖行为,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参与到畜禽非法养殖污染防治的部门有11家,以环保局为例,为惠阳区畜禽非法养殖污染防治执法单位,负责查处非法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受理、处理畜禽非法养殖污染、破坏生态事件,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变化分析,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协助各镇开展非法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另据悉,前述会议还审议通过《惠州市惠阳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分配方式、申报和审批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说明。该办法指出,对每承担一项国家、省、市、区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可分别获得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从而进一步推动惠阳区标准化战略工作,促进惠阳区技术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