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记者近日从环保部获悉,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规模497亿元,截至目前已经下达390亿元。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保障燃煤锅炉整治、散煤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5亿元,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5亿元,主要用于31个省(区、市)土壤(含重金属)污染防治,新启动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及重点水源地周边,主要用于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方面,进一步扩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范围,中央财政在去年支持4个项目基础上,今年已安排20亿元,支持青海祁连山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另有一批项目正在报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