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分几班值守?一个班几人?带班领导在哪儿?”在位于房山区琉璃河镇的兴礼综合检查站,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执纪人员向检测汽车尾气的环保工作人员连续发问。
这样的现场监督检查,是房山区纪委区监委在我市空气重污染应对暨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一个缩影。
在首都西南大门的兴礼综合检查站,监督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安、交警、交通、环保等部门的在岗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在北京师范大学良乡附中和良乡三中,监督检查人员检查了重污染天气下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停止课外活动的应对措施。在区内各工地,监督检查人员检查了各工地大气污染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自此轮空气重污染预警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及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抓手,明确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室任务分工,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信访室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并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信访线索问题进行大起底,执纪监督各室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工地、企业、学校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各单位在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环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案件。
《方案》还特别要求,驻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等部门的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严格按照《房山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报送驻在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文/张承科 责编/赵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