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赵堤涵 王英淇)陕西省环保厅今天(11月8日)发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预案)统一了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统一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统一了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了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
预警和响应是新修订《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预案根据我省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大气污染排放特点,将污染控制区由关中、陕北和陕南3个区修改为只保留关中一个区,具体重点污染控制区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含杨凌示范区)、铜川市、渭南市(含韩城市)。同时,预警分级中删除了全省级别的预警,仅保留城市(区)预警和区域预警,并将原有的三级预警改为蓝、黄、橙、红四级预警。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在考虑区域联防联控的可操作性和“出重拳”尽快降低区域重污染的同时,还充分兼顾了对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生活的影响。明确当启动Ⅰ级响应时,限行50%社会车辆,按单双号限行。禁限行时间为每日早7:00-晚8: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编辑: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