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 张澍田)11月8日,陕西省发布《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预案》将在关中地区统一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并明确了各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机动车限行、学校停课的具体实施细则。
重污染天气关中地区将统一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据了解,经过综合考量,最新发布的《预案》将污染控制区由关中、陕北和陕南3个区修改为只保留关中一个区,具体的重点污染控制区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含杨凌示范区)、铜川市、渭南市(含韩城市)。
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陕西将打破行政区域界线,视关中区域为整体,实施统一区域大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统一管理,联防联控,整体推进。
据介绍,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均到达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将启动区域红色预警。
启动区域预警时,由区域内各市(区)启动I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预警等级的市(区),按照省应急指挥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分为4个等级 同步启动、调整
《预案》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此外,应急响应也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和 I级响应,分别对应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据介绍,应急响应等级与预警级别相互对应,同步调整级别和同步终止,预警解除的同时终止应急减排措施。《预案》中还明确,如有必要,应急响应等级可以高于预警级别,并同步启动,同步提前调整级别,同步或延迟终止。
当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案》也同时规定,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Ⅱ级以上响应启动社会车辆限行措施 Ⅰ级响应时各地公共交通可实施免费政策
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预案》中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三类。
当启动Ⅱ级响应时,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政策暂停,以本预案措施为准)。
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当启动Ⅰ级响应时,上述政策扩大至50%社会车辆,按照单日对应单号,双日对应双号限行。同时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部分公共交通(公交车、地铁)免费或优惠补贴政策。
Ⅰ级响应企事业单位可调休或远程办公 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当启动Ⅲ级响应时,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当启动Ⅱ级响应时,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此外,当启动Ⅱ级响应时,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当启动Ⅰ级响应时,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编辑: 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