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修订)》,当天,成都市环保局对预案进行了解读。新预案在预警分级、启动条件和应急措施方面均有所调整。启动橙色、红色预警时,新增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含)环线内区域,红色预警限行时间调整为03:00至24:00,且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新预案降低了预警启动条件,新增蓝色预警,由轻到重依次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个级别,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启动蓝色预警后,中心城区停止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的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新预案调整了启动条件。对比新旧两个版本的应急预案发现,新的预案以群众特别关注的、成都平原区秋冬季的首要污染物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预警启动的考虑因素,而不再以AQI(空气质量指数)作为启动条件。据悉,这也是《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年修订)》的要求。
新预案强化了应急措施,细化污染物强制减排比例要求。蓝色预警(四级响应)的PM(颗粒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需达到5%的比例要求。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下,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15%、20%以上。
为此,新预案从黄色预警(三级响应)起即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同时,对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修改为“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在机动车限行方面,新预案提高了对移动源减排的要求。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研究机构提供的颗粒物来源解析,移动源对颗粒物的贡献巨大,超过25%。
为引导公众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改变出行方式、防止出现污染物排放时段的简单转移,减少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染物减排总量的比例要求,黄色预警(三级响应)及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措施机动车限行时段拉长,从“07:30至20:00”调整为“06:00至22:00”,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机动车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而当红色预警(一级响应)启动后,限行时间进一步拉长为03:00至24:00时段(春节放假期间,黄标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限行区域仍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限行对象为: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在公共交通优惠政策方面,为鼓励市民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少私家车使用、减少尾气排放,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做贡献,引导市民在应急响应的机动车限行后选择公共交通,橙色、红色预警(二级、一级响应)新增“绕城高速公路G4201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G4201环线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记者 史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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