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11月4日至8日可能出现连续4天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受此影响,我市将出现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2017年11月4日0时至2017年11月8日0时,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
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要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
二、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机动车违法上述规定的,交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
另外,交管部门已做好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系统调试工作,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将全市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数据全部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之中。交通技术检测设备将对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车辆每4小时记录一次。
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交管部门将启动高等级上勤方案,各支、大队加大路面管控执法力度,采取日常管理与夜间整治、固定卡控与流动巡控相结合等工作措施,持续开展路面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加大国Ⅰ国Ⅱ机动车限行、货运车辆等闯禁行违法监管整治力度。围绕环路、联络线、国市道、郊区公路等重点道路,施工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全市主要路口、大街,构建全市查控网络,强化对渣土运输车等重型车的路检路查。依托交管部门新型移动执法终端、电视监控、电子围栏以及辑查布控系统预警拦截等科技执法手段,加强对违规上路车辆查处。依托高速公路主线站、服务区,加强车辆检查巡控,并加大高速公路、郊区道路巡控力度,对外埠禁限车辆坚决劝返,对驶入禁限区域的一律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