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山西限行范围逐渐扩大
11月1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2017年第10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简称调度令),调度令显示,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1月4日-7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调度令要求各市在11月4日-7日期间启动不低于橙色级别的预警,并随时根据污染情况加严应急等级,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各市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执行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要求,坚决降低大气染物排放。
今天0时起
长治、晋中、临汾、运城、昔阳、平遥
单双号限行
最长达5个月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1月4日0时至2018年3月31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主城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1月4日00:00至8日00:00
二、限行区域
鸣谦大街(不含)以南、环城南路(含)以北、环城东路(含)以西、环城西路(不含)以东道路范围内。
昔阳限行4天
一、限行时间:2017年11月4日0时至8日0时
二、限行区域:昔阳县城区
三、限行措施: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在单双号限行的基础上,再停驶30%,停驶公务车车牌号提前报县交警大队及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并停放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灵石县、祁县
灵石县、祁县11月4日00:00-11月8日00:00期间:
①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责令限期维修;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国三以下(含)重型、中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禁行。
②拉运渣土车辆全部禁止通行。
③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并停放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④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公交营运时间,主干线路早晚各增加60分钟,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平遥限行4天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1月4日00:00至8日00:00
二、限行区域:
惠济路(东外环)、双林大道(南外环)、汇通路(西外环)(不含)、中都街(含)以里道路范围内。
临汾这些车辆禁止入市区一、交通管制时间
2017年11月4日0时至11月8日18时。
二、交通限行区域
(一)临汾市城区规划区域:108国道(不含)以西、高速铁路桥以东;高河桥(含)以南、尧庙大韩南环路(不含)以北。
(二)全市辖区生产焦、煤、铁、钢、砼等相关企业(包括停产企业)在限行期间禁止货车驶入驶出。
三、车辆限行管制
(一)严禁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黄标车”、“老旧车”、所有施工车辆(包括持有市大气办核发的特别通行证的车辆)、三轮车、摩托车及燃料为柴油的轻型货车、中、重型大货车进入限行区域,严禁“冒黑烟”等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运城限行一、限行时间
2017年11月4日0时-11月7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涑水街(不含)以南,圣惠路(不含)以东,滨湖大道(不含)以北,安邑(不含)西路、安邑路(不含)以西。
三、限行规定
(一)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晋M)在限行区域按照当日公历日期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施工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止运行。
(三)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别是对黄标车、冒黑烟车及老旧车严格执行管制措施,依法处罚。
(四)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辆进入运城市区,一律执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五)以下特殊机动车辆不受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四、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
所有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以上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违法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和民警现场处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首次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驾驶人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以后给予罚款处罚,每4个小时记录查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