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三季度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情况。济南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将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面控制各类污染排放。
34个环保督巡组进驻各市
山东日前出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细则。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主要目标是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不低于18%、15%、10%、15%、15%、18%、15%;秋冬季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幅度,除济宁为不低于 10%以外,其余均为15%以上。主要任务包括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等11大项、31个子项。各市落实情况将纳入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将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自今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山东将对17市进行5轮次强化督查和巡查,并视情况,适时对有关市开展约谈式、机动式、点穴式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目前,34个督巡组已进驻各市开展工作。
应急减排落实到生产环节
山东今年将使用“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预警启动条件由过去按天计算改为按小时均值计算。
据悉,“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2016年版基础上对成员单位、预警分级标准、强制减排指标、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减排指标细化为4项:S2O(二氧化氮)、NOX(氮氧化物)、PM(颗粒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编制“一城一案、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
通过错峰运输、错峰生产和限产、轮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实现“削峰降频、降低污染级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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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济南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最大1-9月份,山东“蓝繁天”平均天数为209.1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8天。其中,9月份17市均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7市同比改善,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济南市,为28%。
1-9月份,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7 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比全省平均下降幅度高1.2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青岛列第34位,济南列第60位,后10名中没有山东的城市。
此外,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28847万元,枣庄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2640万元,济南市获1996万元,排名第五。
今年第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 10219万元,聊城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264万元,济南获得1108万元,排名第三。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