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4日讯(记者 田育才)10月24日上午,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首部专门治理扬尘污染的单项地方性法规——《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39条,立足于对张家界市扬尘污染进行全域全程控制,即对该市行政区域内能够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建(构)筑物的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矿山开采、石材建材加工、道路保洁、园林绿化施工等活动以及泥地裸露产生的空气颗粒物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该市对扬尘污染进行单项立法,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老百姓由盼“温饱”走向盼“环保”,由求“生存”走向求“生态”;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更好地建设美丽张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