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敏)“2016-2017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以下简称评价结果)”近日发布,评价结果显示,中国环境信息公开十年间取得历史性进展,但企业信息公开仍存在明显短板,八成城市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开仍不足50%。
评价结果由环保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共同发布。2009年以来,IPE与NRDC连续第8年对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涉及全国120个城市,包括各直辖市和国家环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环保重点城市。评价涉及日常监管、自行监测、投诉举报、排放数据和环评等五大类信息的公开是否全面、及时、完整和友好。
评价显示,为彻底解决新《环保法》实施前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在环保部统一部署要求下开展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共涉及62万余个项目,大批企业环境违规问题首次暴露在公众视野。
PITI指数评价八年以来,首次对有效做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信息公开的城市额外增加1分作为附加分。14个城市得分70分以上,较上年度翻了一番。温州、广州、北京、青岛、杭州、宁波继续保持在70分之上,沈阳、中山、厦门、济南、苏州、上海、绍兴、东莞也进入70分以上行列。PITI指数中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公开占70分,意味着这些领先城市已经基本做到依法公开。
本期评价中也指出了三大问题。首先是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实时公开的法律要求仍待得到执行。2016年实施的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实时公开排放信息,在本期评价的120个城市中,91个城市制作并公开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涉及2410家废气排放企业,但通过网络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仅284家。
不足之二是八成城市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开仍不足50%。其中公开率不足5%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包括株洲、金昌、岳阳、西宁、马鞍山、平顶山、湘潭、包头、大同、克拉玛依、绵阳、南充、锦州、曲靖、兰州等市。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仍未有效公开,2016年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017件,而通过公开文件只能够明确其中273件,占26.8%;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初步立案处罚15586家,立案侦查115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1075人,但上述信息属地主管部门并未系统公开。
不足之三是企业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公开存在重大缺失。本期PITI “重点企业数据披露” 评价发现,多数企业重金属、VOCs等特征污染物、危险废弃物产生、转移、处置、排放信息仍未公开,而所在城市尚未有效督促其公开。
针对问题,建议督促监管信息公开严重滞后的属地环保部门限期改进,并积极推进统一平台建设;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督促各地全面、完整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废气企业依法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建议制定并落实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