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8月3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30项重点措施,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据介绍,交通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将强化机动车路检和冒黑烟车整治,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发展新能源车船,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同时,全力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强化黄标车和货运车限行执法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机动船舶排气治理和重油设备拆除。
扬尘污染控制方面,我市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扬尘控制示范。同时,着力强化带泥脏车入城管控,强化道路扬尘考核,落实污染天气停工措施。
工业污染控制方面,我市将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设施监管。同时,强化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加快重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力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烧结砖瓦企业整治任务。
生活污染控制方面,我市将建设并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集中整治餐饮油烟。
增强监管能力方面,我市将加强空气污染应对。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增强科研能力方面,我市将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及实施方案。同时,着力加强预警预报,强化科学研究。
本次攻坚行动要求各区县逐项梳理、分析差距、找准原因,既要全面推进工作,更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区域特点及气象扩散条件变化,抓住重点,精准发力,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据了解,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等将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同时,我市将建立督查、评估、考核、问责制度,对进度滞后和未完成任务的区县、部门进行通报和问责,对未落实措施的单位开展媒体曝光,对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