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力“治煤”。加快拆除燃煤锅炉,2016年拆除清单内燃煤锅炉43台,今年计划拆除111台,已拆除70台,完成年度任务的63%。对高新区、再生园区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测,合格使用率达100%。开展煤炭市场整治工作,全市现有生产、销售煤企业16家,逐一签订了《煤炭经营者承诺书》。严格区分储煤,要求宁煤集团等生产企业统一规范设置“精煤区”“配煤区”和“成煤区”标识牌。
二是大力“治尘”。印发《关于做好春季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已开工建筑工地开展了4次专项督查,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项规范化防尘措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运输)。抓好城区裸露土地绿化补植及各类堆场覆盖植绿,硬化、绿化裸露空地5万平方米。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拉运、违章操作灰车、渣土车辆,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相关部门积极整改,确保扬尘防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标准》,执行“5433”管理模式,人工保洁率达37%,机械化清扫率达57%。
三是深化“治气”。加快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先后完成国华电厂、华电灵武电厂等脱硫改造项目5个、脱硝项目5个、除尘项目2个,均实现了超低排放限值。依法取缔非法储油设备272个,大羊其村土炼油全部清理完毕,完成油气回收改造21座,全市燃油品质已基本达到国Ⅴ标准。
四是强化“治车”。严格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对符合备案要求的拉运企业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大型工地出入口全部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严肃查处车辆运输抛洒滴漏行为。3月份至今,治理超载563起,卸载货物2.2万吨。累积淘汰老旧黄标车1900辆,完成率达86%。
五是重点“治企”。开展非煤矿山整治“零点行动”,关停26家,对其中21家越界开采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治理,5家企业限期完善手续后复工。征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3个,其中涉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7个项目正在积极改造中。向再生园区5家冶炼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环保不达标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六是严格“禁烧”。通过市电视台、相关媒体发布《灵武市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等废弃物的公告》,成立两个督察组,分别由市级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对各乡镇(村)禁烧工作进行督察,现场发现火点15起,由公安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训诫教育,全市随意焚烧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广大群众环保意识也明显增强。
一是强力“治煤”。加快拆除燃煤锅炉,2016年拆除清单内燃煤锅炉43台,今年计划拆除111台,已拆除70台,完成年度任务的63%。对高新区、再生园区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测,合格使用率达100%。开展煤炭市场整治工作,全市现有生产、销售煤企业16家,逐一签订了《煤炭经营者承诺书》。严格区分储煤,要求宁煤集团等生产企业统一规范设置“精煤区”“配煤区”和“成煤区”标识牌。
二是大力“治尘”。印发《关于做好春季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已开工建筑工地开展了4次专项督查,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项规范化防尘措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运输)。抓好城区裸露土地绿化补植及各类堆场覆盖植绿,硬化、绿化裸露空地5万平方米。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拉运、违章操作灰车、渣土车辆,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相关部门积极整改,确保扬尘防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标准》,执行“5433”管理模式,人工保洁率达37%,机械化清扫率达57%。
三是深化“治气”。加快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先后完成国华电厂、华电灵武电厂等脱硫改造项目5个、脱硝项目5个、除尘项目2个,均实现了超低排放限值。依法取缔非法储油设备272个,大羊其村土炼油全部清理完毕,完成油气回收改造21座,全市燃油品质已基本达到国Ⅴ标准。
四是强化“治车”。严格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对符合备案要求的拉运企业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大型工地出入口全部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严肃查处车辆运输抛洒滴漏行为。3月份至今,治理超载563起,卸载货物2.2万吨。累积淘汰老旧黄标车1900辆,完成率达86%。
五是重点“治企”。开展非煤矿山整治“零点行动”,关停26家,对其中21家越界开采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治理,5家企业限期完善手续后复工。征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3个,其中涉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7个项目正在积极改造中。向再生园区5家冶炼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环保不达标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六是严格“禁烧”。通过市电视台、相关媒体发布《灵武市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等废弃物的公告》,成立两个督察组,分别由市级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对各乡镇(村)禁烧工作进行督察,现场发现火点15起,由公安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训诫教育,全市随意焚烧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广大群众环保意识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