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驻京津晋的6个督查组共检查1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4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14家。驻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下沉至9个县(区、市),对“1+18”专项方案中18项任务的447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的12项任务的29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7个县(区、市),对 “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55项任务的340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18项任务的37个点位存在问题。
根据督查组昨日检查的情况,河北省、河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取缔不彻底,虚报完成等问题。
驻河北省唐山市督查组检查发现,上报已于今年6月底关停取缔的滦县金岭工业有限公司、滦县顺合选矿厂、滦县杨柳庄镇老五煤场,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
驻河北省沧州市督查组随机抽查沧县上报已完成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时发现,沧县昌盛精密铸造厂和贾均令果食品厂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
驻河南省郑州市督查组检查发现,上报已完成关停取缔的新郑市孟庄镇艾莱佳家具厂、孟庄碾卢无名岩棉加工厂、孟庄碾卢无名泡沫厂和孟庄碾卢无名隔热板制品厂,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督查组检查发现,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集聚了15家门窗加工小作坊的“散乱污”企业集群,均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存在露天喷漆现象,废气直排,未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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