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级工作方案,今年来,四川省合江县环保局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全县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取缔“10+1”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和磷化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列出清单,2017年6月底前,依法全部取缔(关闭)。
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2017年3月前,经商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组织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和磷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调查评估,对未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的企业,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于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涉磷工业集聚区应增加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施农村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2016年起至2017年底前,实施全县范围内已规划但未建成的聚居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一是加快运输船舶运力结构调整。2016年起,禁止内河单壳化学品船舶和载重600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水域航行。二是对在我县长江、赤水河等主要江河航行的在以下范围内的运输船舶,必须加装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实现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具体适用范围:总吨大于等于400吨的船舶(含新船和现有船舶);总吨小于400吨,但核定载运船上人员超过15人的新船;总吨小于400吨,但核定载运船上人员超过15人的现有船舶更换生活污水装置;以上范围所适用的船舶,若不产生生活污水(如未设置厕所的船舶,第5类客船等),视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或安装设备防止污染。三是加强申请拆解船舶的审核,规范船舶拆解行为,严禁冲滩拆解。四是严格审核《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强化船舶生活垃圾监管。五是组织开展水上加油站、加油趸船、供授油船舶管理现状调研,加强水上加油站、加油趸船、供授油船舶管理。
长江干流(合江段)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杨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