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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通报雄安污染环境案:公职人员与企业勾结10人被刑拘

    来源: 界面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7-08-11 访问: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11日,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驻雄安新区联合工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河北某环保公司、雄县污水处理厂等相互勾结,将超标废水直接排入马庄干渠,流入大清河,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1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并被刑事拘留,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名。

    7月份,雄县公安局报告称,该县污水处理厂曾发生微生物中毒问题,疑似重金属超标。对此,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驻雄安新区联合工作组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经调查,7月18日,专案组将正在雄县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放超标废水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丙当场抓获,并提取水样。经权威部门检测证实,该水样重金属铬超标7倍、锌超标81倍、镍超标157倍、铜超标280倍,属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及外围侦查,警方迅速抓获了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法人代表周某某和厂长赵某乙,雄县自来水厂副经理闫某某,河北某环保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雄县污水处理厂厂长张某某等犯罪嫌疑人。

    警方调查发现,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是一家利用电镀技术生产金属配件的企业。在生产中产生大量工业废水,按照环评要求,该厂要先行进行处理,待达标后再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才能排放。

    2016年10月,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河北某环保公司雄县分公司、雄县污水处理厂签订三方合同,就废水处理及排放达成了协议。2017年2月以来,中秋金属配件厂废水重金属超标,厂长赵某乙在明知的情况下,指使检测员伪造检测合格单,由该厂司机赵某丙多次运送至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放,至案发累计非法排放约1670吨。超标废水直接进入马庄干渠,流入大清河。

    为达到非法排放目的,河北某环保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雄县污水处理厂厂长张某某和负责监管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雄县自来水厂副经理闫某某在收取好处后,直接参与或幕后帮助协调实施非法排放,排放方式从进入口进、出水口出,改为从出水口直接排放。

    目前,警方通过和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涉污企业已被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河北雄安新区查处一起公职人员与企业勾结非法排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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